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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护航企业稳发展 保障群众“菜篮子”

来源:湄洲日报  作者:  2022-12-13 15:27:25

  “企业合规改革给了我们企业重生的机会,感谢检察机关,还有林业、畜牧部门的帮助,指导我们拆除违法建筑,进行补植复绿,现在公司运营进入合法轨道。”日前,在仙游县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某企业时,被不起诉的谢某介绍企业近况时感激说道。

  案子结了、企业活了,仙游县检察院办理这起案件时,综合发挥教育预防、打击警示、监督保护等职能,在合法合理前提下,采取不起诉处理,保护民营企业发展。

  ■ 案情回顾

  企业非法占用林地

  2012年至2020年间,仙游县某养殖公司负责人谢某和林某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情况下,雇佣工人在仙游县枫亭镇某山场占用0.979公顷生态林地建养殖场。据介绍,林地属农用地的一种,谢某、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

  鉴于谢某、林某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又是初犯;也与受损人签订生态修复协议,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已缴纳补植复绿补偿金60150元,检察机关拟对其作相对不诉处理。

  ■ 公平正义

  公开听证依法裁决

  仙游县检察院会同该县林业、畜牧局等主管部门及被占用林地所在地村委会代表、案件侦查机关、律师等10余人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

  办案检察官介绍,在办理该案时,发现涉案企业过往信誉良好,此次犯罪情节轻微,且是本地“菜篮子”工程的重点企业,为当地公共事业贡献较大。在改变了林地用途,对原有植被造成破坏后,该公司陆续拆除养殖房,并在破坏的林地上种植树木恢复植被。

  在详细了解案发经过、证据及适用法律依据后,听证人员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该公司及有关人员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 检察温度

  引导整改法惠民生

  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企业诉讼代表人时,办案检察官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吸取教训,认清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以为戒,守法经营。

  办理该案,仙游县检察院既打击了污染环境犯罪,又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守护好群众“菜篮子”。

  

编辑:bj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