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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闽纳入普查对象约11万个

来源:  作者:  2019-11-11 09:38:07

东南网11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园园)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2017年初启动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已进入收官阶段。全省纳入普查的对象约有11万个。国家核查组对我省的普查质量核查结果表明,我省各类污染源的关键指标差错率低于1%,普查质量达到国家要求。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每10年进行一次。为切实做到“严、紧、实”,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我省提高采集与填报普查数据信息的专业水平,要求所有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针对火电、水泥、造纸、钢铁等重点行业,以及晋江、石狮、闽侯、厦门集美等污染源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召集企业负责人,集中讲解和答疑,手把手指导做好填报。

为完善质控体系,确保数据质量,我省建立健全普查责任体系、普查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全过程做好普查工作各项记录。加强数据审核,反复多轮次开展数据自审、集中会审、现场抽查及质量核查工作。从每个设区市随机选取若干个县(市、区)、若干普查小区,先后两次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核查,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在县级100%审核、市级抽样复核的基础上,从各地各部门抽调技术骨干先后三次组织开展省级集中审核,努力实现普查对象审核全覆盖。

编辑:ym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