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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养老事业基本实现“五个突破”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2018-07-05 05:08:24

  “福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在不断‘加码’,去年以来出台的文件超40份,省级补助政策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赵荣生说,福建养老政策从“鼓励”“支持”到“全面放开”,进一步推进养老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多项突破。

  3日,赵荣生就“养老服务补短板政策措施解读”这一话题接受新华网专访。

  去年以来,随着《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及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二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出台,福建逐步构建起了“1+N”的政策体系。

  “应该说我省养老事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已基本建立。”赵荣生说,这些政策的出台实现了福建养老事业上的“五个突破”。

  一是补助政策的突破,填补了福建省尚未建立护理补贴制度的空白,明确对低保对象、计生特殊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省级补助政策由“补砖头”向“补人头”转变,提高了政策扶持的精准度。

  二是医养结合的突破,支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签约合作,设立诊疗延伸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可实行单独序列审核管理。

  三是运营模式的突破,打破区域限制,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跨市跨县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社会组织规模化承接、连锁化运营乡镇敬老院。农村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鼓励老人自理自助、邻里互助、各界帮助。

  四是用地保障的突破,明确经济型养老机构用地土地用途应确定为医卫慈善用地,经济型养老项目用地出让底价可参照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确定。

  五是准入门槛的突破,进一步优化简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在确保养老机构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福建采取“两优化、一简化、一提速”的办法,妥善解决已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问题。

  “在充分发挥政府在规范制定、兜底保障和指导监督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也要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赵荣生说,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方面,福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

编辑:飞飞